通和工程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市住建局将第一季度施工安全重点整治内容通知如下:
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特别是要针对秋冬季火灾易发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尤其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严格施工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临时用电管理,尤其是生活区用电、用气、用火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严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工人宿舍按要求配置USB插座,严禁使用220伏用电插座。
2、电焊作业必须设置“接火斗”等专用焊渣收集装置。
3、施工现场安全网燃烧性能符合要求、办公区或生活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满足A级要求。
二、预防高坠专项整治
施工现场进一步强化高处作业管理,尤其是加强临边、洞口、攀登、悬空等主要高处作业类型以及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伤害危险源辨识,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全面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方式,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消除高坠安全隐患,严防严控高坠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2、现场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方式。
3、支模架下层、外脚手架层间、钢结构吊装下层按规定设置水平兜网。
4、原有防护设施拆除后保证代替防护方式完整牢固。
三、开展在建工程春节期间施工及节后复工专项整治
施工现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春节期间施工及节后复工组织领导,确需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房屋市政工程,原则上不宜安排起重吊装、地下暗挖、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并严格落实各类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严控春节期间施工及节后复工程序,严防抢工期、赶进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施工,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施工及节后复工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作业人员 “三违”、设施设备带病作业等假期施工及节后盲目复工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要求将项目施工情况及安全生产措施上报项目监督机构备查。
2、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按规定到岗履职。
3、春节后复工项目,按要求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安全方案,确保复工复产每个步骤规范、严格、稳妥、有序,保障安全、平稳度过复工复产期。
4、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工地全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新进场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和转岗培训),严格实施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
5、建筑工地复工前,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按要求联合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方组织复工。
四、开展地下工程防塌陷专项整治
在建深基坑工程,以及矿山法、盾构、顶管等地下工程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实地质勘察及周边管线调查,确保勘察设计深度;落实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审查,加强源头风险防范;强化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不良地质超前加固;加强第三方监测及监测数据异常处置,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重点跟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地下工程防塌陷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所排查隐患的整改闭合情况,消除地下工程防塌陷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高风险工程开展专项勘察、专项设计,落实勘察、设计交底制度,确保勘察设计深度。
2、危险性较大的地下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降水方案),按要求落实编审论证程序,并按编审论证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
3、落实地下管线保护“6个100%”要求。
4、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严禁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确需搭设或堆载的,应取得书面设计文件。
5、每周对基坑边坡、暗挖工程进行评估,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的,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控。
6、对穿越建筑物(包括既有地铁线、河流、重要管线等)、首次盾构开仓(换刀)、联络通道等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开仓前进行条件验收和开仓审批,盾构始发/接收按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规定进行条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