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和工程报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2020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系列行动工作方案》安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季节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将在二季度重点开展以下整治:
一、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防塌陷专项整治
在建深基坑(高边坡)工程,以及矿山法、盾构、顶管等地下工程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强化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台账化管理,落实地质勘察及周边管线调查,确保勘察设计深度;落实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审查,加强源头风险防范;强化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不良地质超前加固;加强第三方监测及监测数据异常处置,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重点跟踪《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所排查隐患的整改闭合情况,消除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防塌陷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高风险工程开展专项勘察、专项设计,落实勘察、设计交底制度,确保勘察设计深度。
2、危险性较大的地下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降水方案),按要求落实编审论证程序,并按编审论证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落实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核查。
3、落实地下管线保护“6个100%”要求。
4、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严禁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确需搭设或堆载的,应取得书面设计文件。
5、每周对基坑边坡、暗挖工程进行评估,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的,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控。
6、对穿越建筑物(包括既有地铁线、河流、重要管线等)、首次盾构开仓(换刀)、联络通道等专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开仓前进行条件验收和开仓审批,盾构始发/接收按关键节点条件验收管理规定进行条件验收。
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我局相关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影响使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起重机械第三方检测工作,二季度完成在监工地起重机械的抽检抽测。同时对以下环节进行重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附墙等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令”制度和“短视频上传”要求,强化现场管理。
2、施工电梯的防坠器不得超过标定期限并应定期进行防坠落试验。
3、塔吊应按规定严格落实降节等防台风措施。
三、模板支架及脚手架专项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脚手架、模板支架的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各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整治基础上,继续跟踪检查在建工地脚手架、模板支架检查整改情况。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严格执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提升“作业令”制度,严禁下降作业。
2、钢管脚手架连墙杆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严禁随意拆除连墙杆。
3、高大支模工程应按有关规定编审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验收。
四、预防高坠专项整治
施工现场进一步强化高处作业管理,尤其是加强临边、洞口、攀登、悬空等主要高处作业类型以及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伤害危险源辨识,针对不同作业环节、现场不同部位、各专业工种可能面临的高坠风险,完善各项防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全面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方式,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消除高坠安全隐患,严防严控高坠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2、现场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方式。
3、支模架下层、外脚手架层间、钢结构吊装下层按规定设置水平兜网。
4、原有防护设施拆除后保证代替防护方式完整牢固。
五、临时用电专项整治
施工现场进一步强化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加强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检查,提前做好入夏用电高峰安全用电准备,凡是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要立即更换;严格职工宿舍的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总责,多个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用电纳入总承包单位管理范畴,分包单位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尤其是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检查验收,坚决杜绝一闸多用、私拉乱扯、电焊机未配备专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失灵等违规行为,保证用电安全。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按要求编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定期进行验收;
2、外电与施工作业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按规范采取防护措施;
3、现场施工机具、施工设备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要求;
4、现场交流焊机按要求配置使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六、智能化、信息化专项整治
1、深入应用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定期对项目应用系统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通报;督促项目完善硬件设备配置,强化日常维护以及系统功能的日常使用,项目视频维护责任专人负责,监督小组根据分工定时督促,积极对接解决技术层面问题,保障视频监控信息传输流畅,及时整改存在故障的视频设备;全面应用APP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远程电子执法;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含纠察队员)每天通过实名制闸机考勤;项目每天班前教育、隐患排查记录、巡察纠察记录以及关键作业作业环节短视频按时上传。
2、严格实施人员进出持码查验制度。工程项目从业人员进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区域,需出示在“i深建”公众号扫码登记个人信息后系统生产的个人信息二维码,每天早晚两次如实申报个人体温等健康状况。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跟踪督促从业人员申报信息,严格落实“进出示码”“进出必查”要求,并对身体异常人员按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七、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协同共治
施工现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要求,完善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明确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按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对食堂及从业人员办理相应证照,切实加强食堂日常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对以下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协同共治:
1、工地食堂按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
2、工地食堂从业人员按要求办理人员健康证。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在二季度末,各区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将根据检查情况和事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示范工地”“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督办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整治督办工地”等三类工地名单,按规定进行挂牌督办,由市住建局统一在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