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和工程报道:近日,我市出现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据市气象局预报,5月21日、25日至26日前后仍可能出现强降雨天气并伴有8级大风。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保持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理念,保持足够警惕,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做好在建工程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环节,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同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大功率排水设备、沙包等防汛应急物资,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做好针对各种情形的应急准备,对涉水工程等存在较大危险的建设项目,必要时应提前撤离施工现场人员。有关重点部位、环节应落实如下防御措施:
(一)对临时建筑物、围挡、活动板房、脚手架、塔吊等工地各类建(构)筑物和一些危险状态的物体,应全面做好加固措施。
(二)基坑、边坡和临时围墙、外电防护点、明装变压器等周边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警戒标志和警戒区,警戒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
(三)对施工现场的杂物,特别是高层楼面的杂物要彻底清理,杜绝出现高空坠物情况。
(四)深基坑、地下密闭空间等施工部位应做好排水措施,保证畅通,并储备必要的、充足的排水设备,避免因水淹引发次生灾害。
三、强化督导检查及整改闭合
(一)各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各在建工地学习宣贯《深圳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http://zjj.sz.gov.cn/csml/bgs/xxgk/tzgg_1/202005/P020200520616264387635.doc)
(二)各级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防汛防风指示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工地,并负责对全市在建工地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上述重点部位、环节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合。
四、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班,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防御工作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即时上报。